地质调查所[1]沿革诸问题考

2020-08-08 0
地质调查所[1]沿革诸问题考
李学通
【摘要】地质调查所是中国近代科技史上最重要和最有影响的科学机构之一,然而关于该所的历史沿革仍有不少语焉不详之处。本文依据历史文献尤其是政府公报,论证了地质调查所成立日期应从1913年算起,而不是1916年;详细考察了该所隶属关系及内部机构的历次演变情形;考证了所长翁文灏、黄汲清等人的任职时间等问题。
 
【关键词】地质学发展史 地质调查所 历史沿革
 
地质调查所是中国近代地质学史乃至中国近代科技史上,最重要和最有影响的科学机构之一,为中国近代地质学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总结并继承这份遗产,不仅对中国地质学界而且对整个中国科学界,都具有重要意义。有关该所的历史过程及其科学贡献已有一些著述论及,然而关于该所的历史沿革仍有不少语焉不详,或缺漏疑误之处。本文仅就所见史料,略予考察,以补于万一。
地质调查所成立日期问题
地质调查所是由章鸿钊最早倡议,在丁文江的一手创办下于1913年9月正式成立的,其前身是中华民国北京政府工商部矿务司的地质科,再早则是南京临时政府实业部矿政司的地质科。
1911年辛亥武昌起义后,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政府于1912年元旦在南京成立。临时政府内设实业部,由著名实业家张謇任总长,但根据同盟会确定的“总长取名,次长取实”原则,掌握实权的次长是留日的同盟会骨干马君武。时在京师大学堂任教的章鸿钊,于1912年春受邀南下,在实业部矿政司下组建了地质科并任科长。章鸿钊纵论时势,草拟规划,最先提出了“亟设局所,以为经略之基;树实利,以免首事之困;亟兴专门学校以育人才;广测量事业,以制舆图”[1]的中国地质学发展方针。所谓“亟设局所,以为经略之基”,就是明确主张成立地质调查(局)所,作为开展中国地质调查工作的基本。这也是中国人第一次明确提出成立国家地质调查机构,开展地质暨国土资源调查的设想。但是,1912年4月临时政府北迁后,实业部也分为农林、工商两部。身为工商部地质科长的章鸿钊,工作得不到应有的支持,借故转赴农林部任职,设立地质调查所之事不了了之。
1913年2月,正在上海南洋中学任教的丁文江,应邀赴京出任地质科长。到任不久,他便上呈《工商部试办地质调查说明书》,[2]陈述地质调查在发展实业、建设国家中的重要性和应处的优先地位,提出成立地质研究所以培养地质调查人才;组织地质调查团,即刻开展地质调查的具体方案。在丁文江的积极推动下,工商部决定成立地质研究所,培养年轻人才;同时将原地质科改组为地质调查所,从事实地调查工作。1913年9月4日,工商部正式任命丁文江为工商部矿政司地质调查所所长兼地质研究所所长,并要求“酌聘中外地质专家分任职务,各以半年外出调查,半年担任教务,以期教学相长,切实进行”。[2] 最初的工作是所长丁文江与所聘德国地质学家梭尔格(Dr. Solger)于当年冬天前往正太铁路,调查沿线地质。随后,丁文江又于1914至1915年间只身赴云南,兼及川黔边界,调查西南地质及矿产。
地质调查所正式成立于1913年是毫无疑问的。大多数中国地质学史研究者虽然都清楚这一点,但在著述中往往又对该所1916年前的工作忽略不计,认为地质调查所的工作开始于1916年地质研究所结束以后,有人甚至认为地质调查所的历史也应从1916年开始。由于讹误相传,以至现在不少的著述竟将地质调查所正式成立的日期也误作1916年,对1916年前的历史无闻无知。[3]不错,地质调查所有规模地开展地质调查和科学研究工作是自1916年开始的,但成立之时“虽草创伊始,即已着手于实地调查,初测正太路沿线地质,继复作云南之行,兼及川黔边界”是绝不该被忽略的。丁文江1913年冬在正太铁路沿线的工作,尤其是1914年至1915年在西南地区的地质调查工作,不仅有正式的地质报告、矿产报告,绘制了地质图,甚至还有给有关当局的意见、建议。正如黄汲清先生所言,这是“中国人系统地野外地质调查和地质填图的开始”。[3]而且,早在1924年,翁文灏就已明确指出:“农商部地质调查所所长丁文江君调查山西、云南地质,是为中国自行调查地质之始。”[4]它不仅有重要的象征意义,而且也具有极大的科学价值。况且地质调查所(局)当时在编人员所作的地质工作也还不局限于这些。再有,据地质调查所编纂的《地质调查所沿革事略》中所称:“自民国元年至五年,以培植人材为主,而以调查事业辅之,但一切规画均定于民国元二年之间。”[5]因此,地质调查所不仅名义上成立于1913年,实质性的地质科研工作从这一年开始,而且它的基本原则、方针也已在这时确立。当然,那时的工作,不论是规模还是水平,还不能与1916年以后开始的工作相媲美。但正如我们不会因为1949年以前的地质工作比今天的工作相形见绌,而否认它的作用和价值一样,我们也不该忽略1916年以前地质调查所的工作。因为1913年不但是地质调查所历史的开始,也是中国人有系统地开展地质科学工作的起点。将地质调查所的历史从1913年写起,不仅是对前人的尊重,更是对历史的尊重,对历史的负责。
隶属关系及所内机构的演变问题
在近40年的发展史中,地质调查所的隶属关系及所内组织机构多有变更,但目前的地质学史著作中对其具体情形多语焉不详。下面就所见文献及档案,略予补充。
1913年成立之初,地质调查所为工商部矿务司所属。该年底次年初之际,工商部与农林部合并为农商部,地质调查所也随之改称为农商部矿政司地质调查所。
1915年12月30日,在袁世凯忙于帝制自为之时,农商部奏请“拟就原有设备量加扩充,改设专局,以资发展”。[6]1916年1月4日,政事堂奉令:“著照所请,改成专局。”[7]于是地质调查所2月2日正式升格为由农商部直属、独立核算的地质调查局。原矿政司长张轶欧任局长,丁文江和农商部瑞典籍顾问安特生(J.G.Andersson)为会办(副局长),实际负责人仍是丁文江。按当时奏准的《农商部地质调查局规程》规定,该局设四股一馆,即地质股、矿产股、地形股、编译股和地质矿产博物馆,定额为39人,年预算为68000元。其中地质股掌管地质调查、地质构造实测、古生物鉴定、地文研究、地质图编制等事项;矿产股负责关于矿物岩石鉴定、矿产调查、矿业调查、矿质化验及地质图编制事项;地形股负责关于地形测量、经纬测算、地形制图、照相事项;编译股掌管报告编纂、矿业统计、翻译事务、出版事务、图书仪器保存等。一馆即地质矿产博物馆,负责标本采集、标本保存,标本陈列事项。[8] 2月10日,章鸿钊被任命为地质股长兼编译股长,翁文灏为矿产股长兼地形股长,丁文江兼地质矿产博物馆馆长。[4]
关于地质调查局这一段历史,或由于存在期短,不为人注意,以往著述几乎不是略而不述,就是一笔带过。本人认为,尽管地质调查局存在时间不长,但有其独特的地位,不可忽略。首先,它开创了地质调查机构由部直辖的先例。此前,无论是地质科、地质研究所还是地质调查所,都是矿政司的下属机构。由部直辖这一举动说明,政府主管部门已经意识到(极有可能是丁文江等人争取的结果),地质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它作为科学机构的特殊性。虽然不久即因为机构压缩又归属矿务司,但为1920年再度由部直辖开辟了先例。其次,该局规程对地质调查局工作范围的界定,较以前有了显著的扩大,也更加明确。第三,首次提出设立地质矿产博物馆,虽然以后更名为地质矿产陈列馆,但工作性质完全是博物馆,这在中国博物馆史上也颇具意义。
1916年8月上任的新任农商总长谷钟秀,到任后对部属机构进行裁并,1916年10月地质调查局恢复矿政司地质调查所之名。11月1日重新任命了该所负责人员及技师、调查员等组成人员。丁文江任所长兼地质股股长,翁文灏任矿产股股长,章鸿钊任编译股股长。[9]此前的1916年7月,地质研究所三年结业,18名合格毕业生全部进入地质调查所。[5]1920年7月,农商部再次修正章程,将地质调查所由矿政司划归农商部直辖,名农商部地质调查所。此后,地质调查所便一直是部直属机构。
1928年6月,南京国民政府北伐成功。在对旧北京政府机构接收、裁并之时,地质调查所最初作为科学机构,被划归国民政府大学院。[6]但这一决定遭到有关方面及人员的反对,最后又决定地质调查所同北京政府农商部一样,由农矿部接收,名农矿部地质调查所。8月29日又颁布了《农矿部直辖地质调查所组织章程》,10月28日重新派任了地质调查所的各级专业人员和事务职员。[7]1928年的组织章程最大特点是,地质调查所在内部机构上取消“股”的设置,按照科学工作分工,设立各研究室、图书馆和陈列馆。当时有古生物学研究室、矿物岩石研究室、地性探矿研究室及试验室、图书馆和陈列馆。另外一个特点是带有与中央研究院合办的色彩:所长的任命及所内组织机构的变更,须由农矿部长商得中央研究院院长同意;所务会议也有中央研究院地质研究所所长参加;学术研究“应商承中央研究院随时合作办法”。[10]
1929年末,中央研究院停止对该所经费支持,地质调查所转而寻求与国立北平研究院的合作,由北平研究院于2月25日向农矿部提出在该院成立地质学研究所,附设于地质调查所内的建议。农矿部表示同意,并由翁文灏拟订了两所合作办事细则。自1930年3月23日起,地质调查所的古生物研究室、矿物岩石研究室和仪器室、图书馆、陈列馆,同时兼有了“国立北平研究院地质学研究所”的名义。[8]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全面抗战爆发以后。
这一时期地质调查所陆续添设了一些新的研究机构。1929年该所与协和医学院合作成立新生代研究室;1930年新设了土壤研究室、[9]沁园燃料研究室[10]以及鹫峰地震研究室。[11]
1930年12月农矿、工商两部合并为实业部,地质调查所也随之更名为实业部地质调查所。1932年7月18日颁布的《实业部直辖地质调查所组织条例》,对地质调查所的工作任务和组织机构,作了调整和进一步的明确。地质调查所被赋予五大任务:一、关于调查全国地质及测量地质图事项;二、关于全国矿山测量、矿床研究、矿业统计及其他矿产调查事项;三、关于调查全国土宜及水力、水利之研究事项;四、关于关系地质之实业设计及研究事项;五、关于地震之测候及研究事项。所内机构分为七大部分:一、图书馆;二、地质矿产陈列馆;三、燃料研究室,内附矿物岩石研究室、化学试验室、古植物学研究室及照像室;四、土壤研究室;五、古生物学研究室;六、地性探矿研究室;七、地震研究室。[11]
1931年日本发动“九一八”事变,侵华野心充分暴露。1933年日军更进逼长城,占领热河,威胁平津。为防意外事件突发,地质调查所不得不将部分重要图书、标本紧急南运。4月19日,翁文灏致函钱昌照,告之“因日来风声骤紧,平津甚危,故将所中文物再行装运……明日以有重要图书、标本五十箱左右运京,乞转嘱公兆[12]兄于到时设法安置为幸。”[12]
正如翁文灏所说,“在此不啻处于炮火前线,精神上激刺甚深,无法安心工作”。为求长久之计,翁文灏选定了南京水晶台珠江路942号为新所址,并派金开英赴南京督工建造。[13]1934年10月开始动工,1935年12月建成。该所主要部分遂由北平南下。也有一部分人员,主要是新生代研究室和地震研究室人员,如杨钟健、裴文中及葛利普等,因工作的关系仍留在北平。留平人员成立了地质调查所北平分所。地质调查所在组织规模和研究条件上,也有了进一步的改善和扩展。
1937年全面抗战爆发后,地质调查所被迫先后西迁于长沙、重庆。这一时期地调所在隶属关系和内部机构方面也有一些变化。先是受战事影响内部组织被迫压缩和调整,所内设图书馆、地质矿产陈列馆、矿物岩石研究室、化学试验室内附燃料研究室、土壤研究室、古生物学研究室、地性探矿研究室内附地震研究室、测绘室。[14]后由长沙西迁时,为工作便利起见,又在桂林(1939年结束)及昆明(1940年结束)设立办事处。1943年9月,更将原与甘肃省政府合办的西北矿产调查队,扩大为西北分所,负责:西北矿产及地质土宜之调查;西北各地地质图及矿山之测绘;西北矿业之调查统计,及其他有关西北地质矿产之调查研究事项等。该分所内设地质矿产调查室、测绘室、化验室、陈列室及事务室等,[15]由王曰伦任所长。1937年北平沦陷后,特别是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北平分所为日军占领,工作陷于停顿,新生代研究室的“北京人”头盖骨化石等,也在美国人手中被弄得不知去向,至今成为中国文化史乃至是世界文化史上无法弥补的损失。
这一时期在隶属关系上,一是因实业部于1938年初与其它相关机构合并改组为经济部,地质调查所也更名为经济部地质调查所,并于1938年10月25日由国民政府颁布了新的《经济部地质调查所组织条例》。[16]二是1941年再更名为经济部中央地质调查所,以与地方各省地质调查所相区别,同时也进一步突出了其学术领导地位。
抗战胜利后,地质调查所本部于1946年从重庆复员回到南京原所址。但“一切恢复工作进行得非常之慢,正常的研究工作更加不易推动”。[17]由于全面内战又很快爆发,地质调查所战后一直未能很好地开展工作。1949年国民党溃败之时,地质调查所的科学家们决定留在大陆,迎接即将来临的新中国的建设。
翁文灏、黄汲清等所长任职时间问题
对地质调查所历史影响最大的,无疑是丁文江、翁文灏二人。丁文江的始创之功不可磨灭,可以说没有丁文江就没有地质调查所。但是丁离开地质调查所较早,且1936年初即逝世。而翁文灏则自1921年代理所长始,到1938年辞职,直接领导该所近20年,从科学工作规划到专业人员的吸纳培养,从学术风气的树立到科研经费募集、日常事务管理,无不躬亲,言传身教。1938年以后,作为地质调查所顶头上司的经济部部长,他从人事任免、科研经费、研究方向等方面,依然对该所发挥着重要影响。翁文灏以其学术地位、行为风格以及人事关系、行政职务等,对地质调查所具有无人可及的影响力和绝对权威。但是对于翁文灏所长任职的时间,现有著作中却非常模糊。
第一是出任所长的时间。一般认为:丁文江因家庭负担太重,而地质调查所的薪金无法维持生活,于1921年出任北票煤矿公司总经理,于是“所长一职由副所长翁文灏代理”。[18]但翁文灏接替丁文江主持工作的具体日期,各书均不明确。细检史料,我们发现:一、当时并无“副所长”之名,而称为“会办”。二、农商部发布正式委任令的日期是1921年9月7日。[19]翁文灏此时的正式职务是农商部矿政司佥事、第四科科长(原为第一科科长,丁辞职后接任),地质调查所会办也是他的“兼充”职务,而且是以会办实际主持工作,并非“代理所长”职务。至1926年6月,丁文江受孙传芳之邀就任淞沪商埠总办即上海市长,翁文灏正式继任所长职务,丁文江改为名誉所长。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在接收之后,8月3日重新任命翁文灏为农矿部地质调查所所长。[20]
其次是辞去所长的时间。一般著述中,多认为翁文灏辞去地质调查所所长职务的时间是在1937年。[21]但据本人考察历史文献的结果,实际并非如此。确实,从1937年末开始,翁文灏将所内日常工作交由黄汲清主持,但其正式免去职务则要晚许多。
虽然从1932年起,翁文灏即应蒋介石之邀担任国防设计委员会秘书长,[13]后于1935年末出任行政院秘书长,但他一直没有放弃对地质调查所的领导工作,并仍担任该所所长一职。为不致地质调查所的工作受到影响,翁文灏特意于1937年底修正的该所组织条例中,增设副所长一名,并任命由其一直着力培养的黄汲清担任该职,主持所内日常工作。
1938年初,国民政府机构进行重大改组,将实业部改为经济部,并将有关经济建设机构统归该部管辖,翁文灏出任部长,地质调查所也由该部直辖。翁文灏政务繁忙,不便再以部长之职兼任所长,遂于1938年6月21日以部令命黄汲清以副所长“暂行兼代”所长职务。[22]同年11月1日,翁文灏正式免职,并派黄汲清为代理所长。[23](因为依据国民政府相关规定,所长的正式任命须由国民政府主席颁令,部长只能任命“代理”职务。)黄汲清担任所长以后“遭遇了许多困难”。[24]他不愿为所长职务所累而影响专业工作,屡次向翁文灏请辞,“情词恳挚”。对于继任人选,翁文灏最初属意于时任四川省地质调查所所长的原地质调查所研究员李春昱。为此,他于1940年5月24日专门约李春昱商谈,被李春昱婉拒。26日,翁文灏又专程赴北碚的地质调查所,与黄汲清及副所长尹赞勋商谈,最后商定暂以尹赞勋代理所长职务。[25]6月8日,翁文灏正式批准黄汲清辞职。[26]1941年6月4日,翁文灏以部令派尹赞勋代理中央地质调查所所长。1942年,翁文灏终于说服了李春昱,8月18日他以部令“着尹赞勋毋庸兼代”。同日任命李春昱为代理所长,[27]1943年7月14日真除。[28]地质调查所所长继任人选的波折,曾令翁文灏颇为感慨,“极感领导人才之难得”。他在一封致胡适的信中表示:“后起诸君专精学问,大过于弟,而领导同人精心前进,则往往深觉不易。因之创始非易,继起亦难,如何振刷进行,实尚有待于认真努力。”[29]
此后,翁文灏始终对地质调查所倾注极大的关心,地质调查所的领导和科学家们也没有间断与他的联系,在重大事项上都要征求他的意见。在全国解放前夕,翁文灏虽身负被中共通缉的“重要战犯”之名,但在国民党政府一片搬迁撤退声中,为国家建设计,他仍然“不主张地质调查所迁往他处”。[30]南京解放的前几天,李春昱特意登门拜访翁文灏,汇报地质调查所护产迎接解放的情况。翁文灏对他们的安排表示完全赞成,并且说:“你们不走是对的,共产党来了不会加害于你们,共产党要建设还是需要你们的。你们要为中国的建设贡献力量。”[31]表现出一位伟大科学家的爱国精神和远见卓识。
[1] 在从1913年成立至1950年结束的近40年历史中,地质调查所的隶属关系及官方正式名称屡有变更,但“地质调查所”之名一直保存。为行文方便,本文统称地质调查所。
[2] 一般认为该书的作者是丁文江,应该是可信的。关于该书出版时间,全国地质图书馆著录为1912年,许多研究者亦沿用此说。但是丁文江是在1913年2月到京任职的,而且据书中内容,特别是所附的地质研究所招生广告分析,该书应印行于1913年。
[3]如陈梦熊、程裕淇的《前地质调查所的历史回顾》中认为:“原地质调查所成立于1913年,1916年开始工作。”(《前地质调查所的历史回顾》第1页,地质出版社1996年。) 再如,潘云唐:“从1916年前地质调查所成立,到…”(潘云唐《前地质调查所的古生物学家与古生物研究》,上书第34页。)田本裕等:“北京西四兵马司9号是中国地质工作发源地,1916年在该地成立了地质调查所…”(田本裕、宋鸿年、刘宪亭《前地质调查所北平分所的回顾》,上书第65页。)
[4] 以往著作中都认为地质矿产陈列馆的首任馆长是安特生,实际上该馆正式成立前,既已由丁文江出任馆长,并主持各标本采集和开馆筹备工作。同时任命的调查局技师为外籍专家丁格兰、常新富,调查员为张景澄、罗文柏、曹树声,叶良辅、赵志新、王竹泉、刘季辰、谢家荣等在地质研究所学习的学生,成为地质调查局的学习员。(《农商公报》第2卷第8期)
[5] 这时的技师有丁格兰、新常富、王臻善,调查员有曹树声、张景澄、叶良辅、赵志新、王竹泉、刘季辰、谢家荣,学习调查员有周赞衡、徐渊摩、徐韦曼、谭锡畴、朱庭祜、李学清、卢祖荫,马秉铎、李捷、仝步瀛、刘世才、陈树屏、赵汝钧“仍著留所学习”。(《农商公报》总29期)另外,许多地质学史著作,常把丁、章二人的职务搞错,误认为丁兼任的是总务股长,而章鸿钊担任的是地质股长。如陈梦熊、程裕淇的《前地质调查所的历史回顾》中认为:“所长之下分设总务股、地质股与矿产股,并分别由丁文江(兼任)、章鸿钊、翁文灏担任股长。”(《前地质调查所的历史回顾》第2页,地质出版社1996年。)
[6] 南京国民政府1928年6月成立大学院,“为全国教育学术之唯一枢机”,并且欲使地质调查所、清华大学等“所有从前分隶各部院及特殊团体之中央教育学术机关”,一律改归大学院主管。
[7] 时地质调查所所长翁文灏,技师有章鸿钊、刘季辰、谭锡畴、王竹泉、袁复礼、李学清、周赞衡、孙云铸、赵亚曾、杨钟健;调查员有徐光熙、黄汲清、王绍文、刘栋业、侯德封、裴文中。另有葛利普为古物技师。章鸿钊兼该所帮办,卢祖荫为陈列馆主任,钱声骏为图书馆主任。12月27日又任命刘季辰兼所事务主任;周赞衡兼出版主任;葛利普兼古生物研究室主任,赵亚曾为副主任;谭锡畴兼地质主任;王恒升为矿物岩石研究室主任。(《农矿公报》第6期、第8期)
[8] 在国立北平研究院名下称地质学研究所,主任(后改称所长)为翁文灏,副主任章鸿钊。北平研究院虽规模不及中央研究院,但其亦属“国立”,而非如《中国地质学简史》所说的“地方性科研单位”。
[9] 1930年7月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第6次年会决定,委托地质调查所开展中国土壤调查工作,先试办三年。三年之内,地质调查所“应将土壤区域作成略图,并择农业重要之地数处,作较详之调查,为以后工作之基础。”同时要求地质调查所,“应聘外国土壤专家一人或二人,同时并注重本国人才之养成,以期三年之后能继续调查研究。”(关于本会事业不经刊印单行本之章则及计划,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四八四)2)该项工作的经费全部由中基会负担,1930年度为2万元,1931年度和1932年度各4万元。地质调查所负责该项调查的组织实施和调查报告的出版。翁文灏亲兼主任,并先后聘请美国土壤学家、菲律宾农业大学教授潘德顿(R.L.Pendleton),和美国土壤局技师梭颇(James Thorp)等人来华指导工作。
[10]实业家金绍基(字叔初,长期担任中基会董事、协和医学院董事,一些著作中误将其名写作金肇基)鉴于“官营事业于学术有关,历十余年经数数改组,而于创立原旨无少变易且成绩粲然可观者,惟中国地质调查所。”“丁君文江、翁君文灏者,用其所学久任其事,始克收效于今日,不可谓非建设之最完善者矣。”动议将其母遗于其妻之“簪珥之属”,“变售经营,积若干金,悉助建设燃料研究室之需”,用于开展矿物岩石的化学研究。(沁园燃料研究室建筑落成报告.北平.地质调查所印.1930.)该室以其父之名号命名为沁园燃料研究室,内设“矿物岩石研究室:除普通矿物岩石研究外,特注重煤岩学,即以显微镜研究煤炭内部之构造及成分是也。化学试验室:特重各种燃料之化学及物理的试验及研究,亦即为燃料研究室中之主要部分。植物化石研究室:研究化石种类藉以分别煤层或油层之时代及其次序。”此外还设燃料陈列室、图书室、照相室等。(《沁园燃料研究室三周年纪念刊》.北平:地质调查所印.1930.)
[11] 由林行规(字斐成,民国时期著名律师,曾任北京政府司法部民事司司长)捐赠了一块地产,中基会补助了设备购置费,地质调查所在北平西北鹫峰山麓,建立了鹫峰地震研究室。
[12] 杨公兆,曾任农矿部科长,时任国防设计委员会统计处长。
[13] 国防设计委员会最初属国民政府参谋本部,后归军事委员会,1934年合并兵工署资源司,改名为资源委员会会,一直由蒋介石亲任委员长,翁文灏任秘书长。1938年初,资源委员会改由经济部所属,翁文灏以部长兼该委员会主任委员。
参 考 文 献
[1] 章鸿钊.中华地质调查私议.地学杂志,1912.
[2] 部令,政府公报.1913,9,8.
[3] 黄汲清.丁文江—20世纪的徐霞客.中国科技报,1986,8,25.
[4] 翁文灏.近十年来中国地质学之进步.科学,1924,(9)4.
[5] 地质调查所沿革事略.北京:地质调查所.1922,2.
[6] 农商公报.1916,(2)7.
[7] 农商公报.1916,(2)8.
[8] 农商部地质调查局规程.农商公报.1916,(2)7.
[9] 部令.农商公报.1917,(3)5.
[10] 农矿部直辖地质调查所组织章程.农矿公报.1928,4.
[11] 实业部直辖地质调查所组织条例.国民政府公报.洛字1932,14.
[12]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廿八)18733.
[13] 金开英先生访问记录.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印.1991,3.
[14] 国民政府令.经济部公报.1938,(1)1.
[15] 经济部中央地质调查所西北分所组织规程.经济部公报.1943,(6)15-16.
[16] 国民政府令.经济部公报1938,(1)19.
[17] 杨钟健.杨钟健回忆录.北京:地质出版社,1983,135.
[18] 程裕淇、陈梦熊.前地质调查所(1916—1950)的历史回顾.北京:地质出版社.1996,2.
[19] 农商公报.1921,(8)3.
[20] 部令.农矿公报.1928,4.
[21] 程裕淇、陈梦熊.前地质调查所(1916—1950)的历史回顾.北京:地质出版社.1996,3.
[22] 经济部令.经济部公报.1938,(1)13.
[23] 经济部令.经济部公报.1938,(1)19.
[24] 杨钟健.杨钟健回忆录.北京:地质出版社,1983,108.
[25] 翁文灏日记(复印件).
[26] 经济部令.经济部公报.1940,(3)13-14.
[27] 经济部令.经济部公报.1942,(5)19-20.
[28] 国民政府令.经济部公报1943,(6)17-18.
[29] 胡适来往书信选.北京:中华书局.1979,526.
[30] 杨钟健.杨钟健回忆录.北京:地质出版社,1983,196.
[31] 李春昱.回忆翁文灏先生(未刊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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