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理事单位、会员单位、分支机构:
《江苏省地质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修订)》经9月9日江苏省地质学会第十一届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讯)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地质学会
2025年10月10日
《江苏省地质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修订)》.pdf